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热烈祝贺《塑木生产企业环保技术规范》、《塑木制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的审查通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次数:509
核心提示:塑木复合材料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其生产原材料中有木粉,有一定的粉尘爆炸风险,并且塑木在捏合塑化过程中产生挥发性物质,容易燃烧和爆炸,后加工过程有锯切工序,容易产生工伤事故,以上的事故隐患,严重影响行业的发展.

塑木复合材料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其生产原材料中有木粉,有一定的粉尘爆炸风险,并且塑木在捏合塑化过程中产生挥发性物质,容易燃烧和爆炸,后加工过程有锯切工序,容易产生工伤事故,以上的事故隐患,严重影响行业的发展,另外,塑木材料生产含有大量易燃的回收植物纤维木粉和回收再生塑料原料,采用高温(100-250°C)和高压(10-30MPa)生产工艺,存在一定量的有机气体VOCs废气和少量粉尘、污水排放,塑木材料制品存在含有微量重金属或高关注物质的风险,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因此制定塑木制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与塑木制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减少生产风险与隐患治理、加强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的核心技术要求,为促进塑木行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对此,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板、片、型材制品分技术委员会批准中国塑协塑木制品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塑木生产企业环保技术规范》和《塑木制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并由中国塑协塑木制品专委会委托塑木专委会专家组成员与副理事长单位广州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游瑞生组织塑木行业各专家成立两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小组,由工作组与参与企业共同编制了团标。现两项团体标准审查会于2020年11月4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5A登录厅召开,本次审查会由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板、片、型材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丁建生(受秘书长委托)主持两项团体标准审查会的的主持工作,出席本次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的专家代表有: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何慧教授、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晨、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陈璐、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研究员王燕、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许建华、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徐朝阳副院长/教授、青岛绿之都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之敬;以及部分起草单位有:南京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裁余继春、广州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游瑞生、宜兴市华龙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臧伟、吉林华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方圆、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方晓钟、浙江坤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勇先、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斌、河北弘之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天一、安徽红树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建国、浙江远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鑫盛(湖州)塑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金芳、安徽捷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勤明、江西瑞京鸿兴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甲文、苏州吉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厚中以及中国塑协塑木制品专委会主任吴劲松、副秘书长陈波。



《塑木生产企业环保技术规范》、《塑木制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项目牵头游瑞生分别对所负责的标准项目研制情况、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征求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专家对2个标准进行了认真讨论,对修改完善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标准编制说明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吸纳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与调整相关内容,并审查通过两项团体标准。



中国塑协塑木制品专委会吴劲松主任表示两项团体标准的审查通过,要感谢两项团体标准工作组的幸苦付出,以及各起草单位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推动塑木行业的发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产品

登录 注册